《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日期:2018-01-31 浏览次数:2248

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主编的《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于2017年12月6日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标准统一编号为DGJ 08-2068-2017,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在原《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J08-2068-2012及《机关办公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TJ08-2127-201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能耗数据区分及编码;5 系统工程设计;6 系统施工与调试;7 系统验收;8 系统运行维护及附录A 至附录G。其中第3.0.1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化了水、集中供热、集中供冷、可再生能源等分类、分项计量的要求;整合了公共建筑与机关办公建筑的要求;增加了系统构成、计量点位设置等内容;增加了对系统检测和验收的要求;同时对其余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也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上海作为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示范城市,根据沪府发〔2012〕49号文的要求,自2012年起,全市在“十二五”期间构建“全市统一、分级管理、互联互通”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采用 “1+17+1”的管理模式,实现市级平台与各区县分平台的数据交换和统一管理。本标准修订中充分总结了近年来用能监测系统工程实施的经验,融合了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为持续推进我市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高标准建设与运营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412号